签订传真合同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保留传真原件:
在通过传真签订合同后,应尽量保留传真原件,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证据。
及时签字确认: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及时通过信函邮寄合同给对方,并分别签署非传真的书面合同。这样可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签订确认书:
如果双方采用传真形式订立合同,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前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即视为成立。
明确传真签订事项:
在通过传真签字时,可以事先约定通过传真签字,并注明传真号码等事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核实签约人身份和权限:
在签约前,应核实签约人的身份和权限。签约人是自然人时,应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约人是法人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明确约定电子合同效力:
双方应明确约定通过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例如通过邮件等网络传输方式发送的传真件、扫描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完整保存归档:
签约双方在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应盖章回传,并做好归档保存工作。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都应保存完整的过程记录,以便日后查阅。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有效地签订和履行传真合同,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双方的权益。
打赏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浏览记录


热门资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