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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长泰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2026-01-25 14:47  浏览:88
漳州长泰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根据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2026年1月21日发布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漳州长泰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如下:

  一、禁放区域

  长泰经济开发区、武安镇、陈巷镇池头新村、枋洋镇鹤亭湾移民安置小区、古农农场(白石、石古、梁岗、大埔社区除外)。

  二、禁放时间

  2026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处罚措施

  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长泰公安分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最高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

  四、注意事项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委会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遵守规定。

  鼓励举报违规行为,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10。

  未满18周岁的行为人违规,由其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您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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