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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2026-01-18 16:02  浏览:78
汉中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汉中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缴存人:

  依据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汉人社发〔2026〕4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县、略阳县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250元/月;

  镇巴县、宁强县、留坝县、佛坪县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140元/月。

  二、调整时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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