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公积金提取自住住房认定标准
南阳公积金提取自住住房认定标准
(一)网签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用途为“自住住房”、“住宅”或包含“住房”、“住宅”的;
(二)网签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使用年限为70年的;
(三)《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商住”,使用年限不足70年,但购房人能够提供购房契税完税凭证,证明包含自住房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自然人担保的;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
(三)因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已被限制提取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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