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南阳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必要的业务证明材料、提取人一类银行卡(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及监内服刑除外),所有证明材料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查询的免于提供。
本市行政区域内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翻建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及翻建费用发票。
提取申请人符合如下规定时,应准予提取,并由受理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加盖审核印章,返还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信息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个人信息一致的;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金额符合要求的;
(三)申办材料要素齐全有效、填写规范完整、签章清晰齐全无涂改的;
(四)提取申请人、被提取人或提取受委托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
(五)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业务证明材料已加盖部门印章的;
(六)提取受委托人代办的,未超出委托授权范围的。
打赏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浏览记录


热门资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