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的国内外毕业生(2024年1月1日至今),均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并在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等综合荣誉或者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的毕业生;
3.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国(境)外部分高校(详见附件2)毕业生;
4.获得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省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的毕业生;
5.教育部“国优计划”试点高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含经亨颐班)等高校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6.普通高校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0%的毕业生;
7.获得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且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的毕业生;
8.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以及与省教育厅签约的公费师范生;
9.已按规定完成服务年限且服役期间未受处分退役军人
(二)优秀在职教师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在职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在职教师;
3.浙江省范围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或者在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省级奖项,或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在职在编教师;
4.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余杭区,下同)任教的在职教师;
5.在杭州市区任教满3年且担任班主任1年及以上,并在各级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评选中获县(区)级综合荣誉或县(区)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在职教师。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1987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杭州市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在职教师年龄放宽至1985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1980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放宽至1977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2026届毕业研究生或2025年1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人员,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7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6届本科生在报到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3)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
8.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6年1月26日9时—2026年1月30日12时。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为方便报名审核反馈和后续考试信息沟通,应聘人员可使用钉钉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指定学校架构,通过“工作台”公开招聘入口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如在报名时遇到困难,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
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能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详见附件3)。完成报名后,应聘者请关注招聘系统查看个人报名资料审核状态和结果,同时关注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部门街道信息公开”—“区教育局”专栏,下同)关于招聘考试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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