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两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一章 特别提示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明确了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两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基本政策,仅适用于《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两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公告》),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官方网站。“贵州党建云”(www.gzzzb.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以及《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两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中指定的网站为本次遴选的官方网站,所有遴选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报考者要持续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勿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
三、诚信报考。在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后,方可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姓名、性别、民族、学历、学位等个人相关信息,并仔细核对后提交。遴选单位和省、市(州)党委组织部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者在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等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广大报考者应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
四、准确理解遴选政策。报考者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遴选公告》和本指南,准确理解有关政策要求,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理性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谨防上当受骗。本次遴选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六、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在报名时填写的本人手机号码及紧急联系人手机号码须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在遴选期间,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手机号码、更换手机号码、关闭手机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第二章 报考政策规定及流程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一)关于“基层工作经历”是如何把握的? 1.基层工作经历是如何界定的?
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特别提示:因借调到上级部门等情形实际未在基层工作的,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确定?
到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自报到之日开始计算;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二)关于“本级机关的工作时间”是如何把握的?
报考者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其中本级机关是指:市(州)级、县(市、区)级、乡镇(街道)级三级机关。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比如,某报考者先后在两个县直机关工作,可累计计算其在县级机关工作的时间。
(三)关于选调生的报考范围及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选调生可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但仅限报考1个职位。
2018年以来新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一旦发现报考者未按要求实际完成到村任职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关于“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是如何把握的?
除新录用公务员(包含调任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外,近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确定等次。
新录用公务员(包含调任公务员)不满3年的,以实际参加的年度考核次数来把握。
(五)关于学历和专业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1.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如何理解学科门类、相关专业?
职位专业条件依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等设置。
职位要求本科专业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专业均符合要求;要求本科专业为专业类的,即该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职位要求研究生专业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要求研究生专业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相近但不完全一致的,或报考者在上述目录中无法查询到所学专业的,遴选单位可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等,结合职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报考者须持专业证明材料向遴选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州)级以上党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
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等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www.moe.gov.cn)网站查询。
(六)关于报考“定向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报考“定向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对象为:
1.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工作的公务员;
2.设在乡镇(街道)的垂管单位和派出机构中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且须在该单位(机构)实际工作满2年。
(七)报考者需注意哪些回避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不得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中明确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情形。
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上述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二、关于报名和资格初审(一)报名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1.填写《报名推荐表》。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两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表》须报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同意并盖章,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本单位的,还须报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2.网上注册。报考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6年度省、市两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网页”链接,注册登录报名系统。
3.上传照片。首次登录系统需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请报考者仔细核对上传的照片信息,因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4.填写报名信息。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后,填写报名信息,选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提交报名信息。
5.上传《报名推荐表》。将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成图片上传到报名系统(点击“材料上传”按钮上传图片,要求为jpg格式、100kb—500kb,图片要清晰准确),点击“材料确认”按钮提交,等待审核。
特别提示:《报名推荐表》原件须本人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
(二)报名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报考者可以报考的职位?
市(州)级机关(含中央在黔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州〉的单位〈包括垂管单位、派出机构等〉)的报考者,只能报考省直考区职位,不能报考市(州)考区职位。
县(市、区)级机关(含中央在黔机关、省级机关、市〈州〉级机关设在本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管单位、派出机构等〉)的报考者,可以报考省直考区或本市(州)考区职位。
乡镇(街道)级机关(含中央在黔机关、省级机关、市〈州〉级机关、县〈市、区〉级机关设在本乡镇〈街道〉的单位〈包括垂管单位、派出机构等〉)的报考者,可以报考省直考区或本市(州)考区职位。
2.乡镇党政正职报考是否需要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乡镇党政正职符合条件报考的,须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3.报名系统什么时间更新各职位报名情况?
2026年1月24日至1月27日,报名系统将于每日10:00、14:00及19:00对各职位报名情况进行更新,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拟报职位的报名人数,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理性选报职位。
特别提示:为避免报名最后一天因报名人数过多导致网络繁忙等影响正常报名的情况发生,报名最后一天(2026年1月28日)不再对各职位报名情况进行更新,请广大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三)资格初审是如何规定和开展的?
遴选单位必须在48小时内根据有关公务员公开遴选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职位报考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1月24日9:00至1月30日17:00。报考者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审核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
(四)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报名信息能修改吗?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个人基本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遴选单位申请,经遴选单位及同级党委组织部同意后,由所在考区考务部门修改。
(五)哪些报考者可以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1.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26年1月24日9:00至1月28日17:00),可在报名系统中重新选择报考职位。
2.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但已审核通过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2026年1月24日9:00至1月30日17:00)的,由报考者和遴选单位提出申请,经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所在考区的考务部门进行改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3.因报名成功的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职位,由报考者本人向遴选单位提出改报申请,经同级党委组织部同意后,由所在考区的考务部门予以改报职位,但改报职位只能在所报考的考区进行改报,不能跨考区改报。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26年2月4日9:00至2月6日17:00。
(六)哪几类情形属于报名失败?
1.2026年1月28日17:00网上报名入口关闭后,仍未提交报考信息的;
2.2026年1月28日17:00至1月30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
特别提示:报考者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图片后,须点击“材料确认”按钮提交报名申请。未点击的报考者,遴选单位将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报名结束时仍未点击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关于考试(一)考试的内容是什么?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报考者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笔试是如何进行的?
笔试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者于3月下旬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特别提示:报名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6年3月9日9:00至3月14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若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所报考的考区考务部门。
(三)面试是如何进行的?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等由省、市(州)党委组织部按考区分别发布。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关于资格复审(一)资格复审的内容是什么?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资格复审对象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推荐表》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符合多种情形的可统一出具):
1.报考定向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须提供任职满3年的证明材料;
3.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须提供选调生录用的证明材料。其中,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还须注明到村任职已满2年。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该职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特别提示:在调剂期间,还将对调剂职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
五、关于调剂(一)调剂设置在什么环节?
调剂设置在资格复审环节后、面试环节前。
(二)调剂职位主要有哪些?
调剂职位为资格初审、复审环节暂予减少或取消的职位。
调剂后,若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仍未达到3:1的,该职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三)哪些报考者可以参加调剂?
调剂对象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面试的报考者。之前资格复审环节中,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调剂,调剂成功的报考者进入面试。
特别提示:调剂时间、方式、职位等相关事宜详见省委组织部发布的调剂公告。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一)体检标准参照哪些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贵州省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请广大报考者认真查阅上述体检标准,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选择职位进行报考。
(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需在当日或当场复检的,原则上在同一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考察的形式和对象是什么?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职位计划为1人的职位,考察对象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为2:1;职位计划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考察对象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为不低于1.5:1;如该职位的体检合格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职位计划,则该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考察环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研究决定。考察公告在省委组织部、市(州)党委组织部指定网站或遴选单位网站发布。
(四)考察的主体和内容是什么?
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党委组织部按考区分别组织,各遴选单位具体实施。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市两级机关。
(五)考察时是否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认定核实的重要环节,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任职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关于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51—96567(转0〈省级〉再转5〈公开遴选政策咨询〉)。
咨询时间:2026年1月24日至28日,每日8: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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