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应聘年龄为18至45周岁;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猴桥镇、滇滩镇、明光镇三个乡镇脱贫户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自愿从事联防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在编在岗或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报名的需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名的证明。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聘用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特长(如:外语、汉语言文学、体育、医护、工程管理等)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高学历者。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猴桥镇、滇滩镇、明光镇三个边境乡镇脱贫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精神病史,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大于5厘米)、纹身的人员。
10.现役军人。
11.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2.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3.曾担任联防员或辅警被辞退的。
14.参加各类招聘,录用后拒不到岗的。
15.其他不符合聘用情形的。
腾冲市边防办关于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的公告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浏览记录


热门资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