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景福花园人才房选房签约通告
深圳罗湖区景福花园人才房项目根据不同房源户型及条件分为两批次配售,其中:
第一批:是面向至少本科以上学历申请人配售,配售房源户型为三房户型和二房户型;
第二批:是面向专科以上学历申请人配售,配售房源为大三房户型和四房户型。
这两批已于2026年1月11日结束认购申请,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共743户,并于1月22日完成公证摇号工作,确定选房顺序号,现准备开展选房签约,有关选房安排如下:
一、选房有关事项
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以上终审结果,及1月22日的公证摇号结果,确定个户型不同队列选房顺序号和选房名单,点击下方对应户型及队列查看选房顺序号及名单
大三房和四房户型:【第一队列】【第三队列】【第四队列】【第五队列】【第六队列】
(一)选房时间及场次安排
该两批次住房选房时间均为2026年1月24日,具体选房场次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房源选完即止:
本批次住房认购申请家庭应于2026年1月23日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点击此处进入打印入口】
(二)选房地点安排
深圳市南山区安居高新花园商业广场二楼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地铁9号线高新南站D出口)。【点击此处查看详细选房交通指引】
二、选房规则
(一)认购申请家庭如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能参加选房。
(二)认购申请家庭只能选择其所在选房户型队列认购意向项目中的一套住房,不能选择其他户型队列的住房。
(三)认购申请家庭应在规定的选房场次开场前到达选房现场签到等待选房。已签到的认购申请家庭选房排序到位,经现场呼叫三次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其选房顺序。认购申请家庭因未签到错过其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可在签到当场选房结束后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房源选完即止。在当日选房结束前未到场以及选房排序到位且其所在选房队列有待选房源但未选定住房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四)认购申请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已签订认购协议书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书面声明放弃所选定住房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五)同一户型队列选房过程中当日弃选房源的安排:
1.当前场次的认购申请家庭选定住房后,如在下一场次开场前书面放弃所选住房,且下一场次仍有待选房源的,其所弃选的住房纳入下一场次待选房源。
2.若住房在当场次全部被选定,当日的弃选住房在当日户型场次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后,先由当日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家庭之后已签到无房可选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若仍未被选定,再由错过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的家庭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补选后若仍有剩余房源,另行安排。
(六)租住市级或区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在签订认购协议书后,应及时咨询市级或租赁住房所属区的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租赁住房延期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认购申请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储蓄卡需开通手机银行转账功能,余额超过人民币2万元,用于缴纳2万元认购订金)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二)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缴纳认购订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三)认购申请家庭可登录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看选房结果。
(四)认购申请家庭委托其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选房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已选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缴纳购房款并签订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购。
(六)选房名单发布后至签订买卖合同前,经复核不再符合认购申请条件的,不得参加选房或签订买卖合同。
(七)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签订本批次住房买卖合同后,自动退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
(八)本批次住房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结合项目配售情况开展后续工作,具体方式及程序将另行通告。
四、业务咨询和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智汇大厦(原罗湖商务中心大厦)6楼
业务咨询电话:0755-82197232。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
景福花园项目咨询电话:0755-86266999,接听时间:9:00-12:00,14:00-18:00。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浏览记录


热门资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