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西苑街道办事处2026年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9人,从事社区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各社保服务站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管等基层公共便民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四)昆明市西山区辖区内的城镇户籍(西苑街道户籍优先考虑),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种情况并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须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5.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社区基层服务类岗和就业社保协管岗位要求会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使用word及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2.存在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社区正常工作的;
3.在以往国家考试(含国家教育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参与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涉黄、涉赌、涉毒,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参与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本人需提交材料
1、本人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户口证明复印件;
4、个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简历一份(需写清本人从最高学历毕业至今的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信息等);
6、个人投资任职情况;
7、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四、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不低于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17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上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代缴,个人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除代缴。
五、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西苑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西山区兴苑路129号);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月 23日(休息日除外)早上9:00-11:30.下午14:00-17:00
3、咨询电话:0871-68221881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
5、面试:由西苑街道办事处组织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及举止仪表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6、拟录用公示:确定城镇公益性岗位拟招用人员后,向社会公示。
7、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人员一经录用,按相关规定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公益性岗位不享受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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