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发票抽奖哪些发票可以参与
活动时间与范围
1.活动时间:2026年2月11日-3月3日。
2.参与范围:个人消费者(自然人)在长春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八大行业依法纳税的商户消费后,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且单张发票含税金额≥100元(含100元)的,均可参与本次活动(发票归属地和行业的要求详见云闪付APP内的有奖发票活动细则)。
发票要求:
(1)发票类型:消费者个人通过实际消费后取得的真实有效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2)发票信息: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需与身份证一致,且与云闪付APP实名注册信息一致),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等信息完整准确,发票内容要与消费内容一致。无涂改、伪造、虚开等情况。
(3)开票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3月3日。
(4)金额门槛:单张发票含税金额≥100元。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票不能参加抽奖:
(1)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及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2)未通过有奖发票系统验证的发票;
(3)已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原发票;
(4)开奖时已作废的发票;
(5)其他经税务部门认定不符合抽奖条件的发票。
>>>2026长春发票活动细则(即时开奖+定期开奖)>>>长春市2026年贺新春 过大年 “乐购长春·开票有喜”有奖发票活动的公告(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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