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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乐购南宁·票享好运南宁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实施细则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2026-02-22 我要评论( )

2026年乐购南宁·票享好运南宁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实施细则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奖发票

2026年乐购南宁·票享好运南宁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实施细则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奖发票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6〕33号),南宁市入选为全国50个有奖发票试点城市之一。为保障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有序开展,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6年“乐购南宁·票享好运”南宁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6年2月7日—2026年7月31日。

  三、支持方向

  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南宁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8类行业的经营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含税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

  发票开具方需为南宁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无需报名,资料由南宁市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四、抽奖方式

  定期抽奖。首次开奖时间为2月19日,后续计划每周开奖一次,具体开奖时间在南宁市商务局官网、各活动平台等渠道公布。

  五、中奖金额

  本活动奖金设置800元、500元、200元、100元、50元、20元六档。

  六、参与方式

  个人消费者获取符合要求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后,通过活动平台上传发票。活动平台经核验,向消费者反馈该发票是否符合活动要求可参与抽奖。参与活动发票的购买方信息中,“名称”栏不能为“个人”二字,需为消费者本人真实姓名,且该姓名要与消费者上传发票的平台实名信息一致。

  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最多可上传60张不同的发票参与活动,同一消费者每月上传同一商家开具的发票不得超过5张,每日上传发票不得超过5张。每张发票仅能参与一次抽奖。

  本活动对上传发票IP地址、消费者户籍不作限制。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银联”)为本活动主平台,负责建设、运维抽奖平台。消费者自2月12日下午15:00起,可通过云闪付APP首页“有奖发票”入口上传发票参与抽奖。具体上传规则以云闪付APP发布为准。支付宝(杭州)数字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网银在线(北京)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为参与平台,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APP、京东APP上传发票参与抽奖,上传通道开放时间、上传规则以支付宝APP、京东APP发布为准。

  七、有效发票

  (一)仅限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参与活动。

  (二)单张发票含税金额100元(含)及以上。

  (三)为确保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抽奖,发票开具日期为2026年2月7日(含)—2026年7月26日(含)。个人消费者上传发票的最后时限为2026年7月26日23:59:59(以主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四)以下情况的发票不可参与抽奖:

  1.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

  2.单张发票含税金额不足100元;

  3.开票日期、开票商家不符合要求的发票;

  4.不符合活动覆盖行业领域要求的发票;

  5.未能通过核验的发票;

  6.开奖时已红冲、作废的发票;

  7.“名称”栏填写的姓名与活动平台上消费者实名验证的姓名不一致的发票;

  8.已在本活动中参与过抽奖的发票;

  9.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10.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及其他反向开具的发票;

  11.企业事业单位团体消费取得的发票、票面信息涂改或不完整的发票,以及税务部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八、活动流程

  同一张发票只能选择一个活动平台上传,如多平台上传,经去重后,将最早完成上传的发票纳入抽奖池。消费者向哪个活动平台上传发票,如中奖则由该平台发放奖金。如中奖公示期间,中奖发票发生红冲,则取消该发票中奖资格。

  活动流程:个人消费者上传发票→各活动平台核验发票,将结果向消费者反馈→各活动平台将核验通过的发票信息提交广西银联汇总→广西银联经去重、核验,将通过的发票纳入抽奖池→广西银联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进行抽奖→公示中奖名单,为期3个自然日→各活动平台向通过公示的消费者发放奖金,原则上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奖金发放。

  九、其他事项

  参与活动的个人消费者不得虚开发票、拆分开票、随意红冲发票、使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以上行为一经查实,主办方有权取消违反规则的消费者参与活动资格,并要求退回奖金。

  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需强化主体责任,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积极配合活动开展,根据实际消费情况开具发票。严禁虚假交易、虚开发票、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关于活动规则的疑问,可拨打热线电话咨询:400-1157-888、0771-2207888,服务时间:每日08:00--20:00。

南宁市商务局

南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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