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厦门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2026厦门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1.单位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
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含当月)未满12个月的,按50%比例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按100%比例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单位职工在2026年9月1日前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待遇,按原政策执行。
2.灵活就业人员
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未满24个月的,按50%比例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连续缴费满24个月(含当月)的,按100%比例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026年厦门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待遇简明表(3月1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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