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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及交易资金监管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2026-03-29 我要评论( )

  1、问: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模式是什么?  答:本市存量房屋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实行政府监管模式,郑州住房置业融资

  1、问: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模式是什么?   答:本市存量房屋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实行政府监管模式,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郑州市唯一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交易保证机构。交易保证机构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备案。监管房款存入监管账户,交易结算资金的所有权属于交易当事人,独立于交易保证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资金所有权属于买卖当事人,是不可以挪作他用的,可以确保交易当事人的资金安全。   2、问:什么是存量房交易资金?都包含哪些?   答:本办法所称存量房交易资金,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包括一次性付款、首付款、按揭贷款等。交易结算资金监管仅限于交易房款,不包含办理房屋交易涉及的各项税费。   3、问:存量房资金监管的好处是什么?   答:第一,避免纠纷,防范风险;   第二,简单方便,高效快捷;   第三,免费服务,利息照付。   4、问:办理资金监管收取费用吗?   答:交易保证机构免费提供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服务,全程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5、问:申请“资金监管”,卖方什么时间可拿到房款?   答:一次性交易的房款在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到已登簿环节划转;按揭贷款的房款在不动产登记簿抵押权人记载为贷款银行划转;“带押过户”的房款在不动产登记簿抵押权人记载为贷款银行后,划转原贷款本息至卖方贷款银行,原抵押权注销后划转余款,监管资金利息按当日人民银行挂牌基准利率结算。   6、问:我是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还需要申请“资金监管吗?”   答:需要。根据《管理办法》规定,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交易资金应全部纳入资金监管。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7、问:到哪里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手续?   答:部分政务服务大厅、金融机构、经纪机构、百花路4楼都可以办理,方便就近办理,实现区域网点全覆盖。   已开通网签、资金监管权限的金融机构和经纪机构可以直接办理,线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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