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申报的引进人才主要是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受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委托,从省外新引进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标准的高层次人才; 2.各类用人单位引进的计税年薪5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3.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中确定的急需紧缺人才。 记地在山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山西省开展2025年度市场化引才奖励申报通知(含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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