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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大庆市龙凤区关于开展成品油零售消费券发放活动预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2026-03-29 我要评论( )

  一、活动时间  预计2026年3月23日-2026年5月31日,每天9:00-21:00(具体活动开始时间以后续正式公告为准)。  二、发放

  一、活动时间   预计2026年3月23日-2026年5月31日,每天9:00-21:00(具体活动开始时间以后续正式公告为准)。   二、发放方式   (一)本次消费券采取循环发放方式,消费券有效期2天,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将自动回收,并纳入活动资金池进行循环发放,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二)付款前,消费者须将云闪付APP升级至最新版本,绑定“62”开头银行卡,并授权开启位置信息权限;定位非大庆市的消费者无法使用本次活动优惠。   (三)活动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三、发放额度、补贴标准   (一)本轮成品油(限车用乙醇汽油)专项消费券共发放500万元,活动期间每个云闪付账号限享一次满减优惠。   (二)本次补贴共分两个档级(每一次消费只能使用一个档级消费券):   1.单次消费金额超过220元(含),立减20元(17.5万张)。   2.单次消费金额超过330元(含),立减30元(5万张)。   四、适用范围、参与条件   (一)适用范围。本次成品油专项消费券适用于龙凤区参与活动的成品油零售企业(限车用乙醇汽油)。   (二)消费者参与条件。所有大庆市居民(包括外地来庆人员)均可参与。   (三)商家参与条件   1.在大庆市龙凤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独立结算且达到规模以上(含在本区域独立结算且达到限额以上的其他地区分支机构),具有带动作用、信誉良好、内部管理规范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   2.支持“云闪付”二维码交易;   3.拥有POS机的结算账户;   4.本活动由商家自愿向龙凤区商务局申请报名,符合条件即可参加。   (四)报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活动开始日期,符合参与条件的商家均可按程序报名参加。   五、有关要求   (一)参与活动商家在活动期间要统一冠名“购在龙江”2026成品油零售惠民促消费活动(龙凤专场),组织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结合实际推出让利优惠,明示所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等行为,同时做好活动宣传。   (二)参与活动商家及其员工在活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作弊、进行虚假交易等套取活动资金,需留存活动期间收银、出库等视频、台账资料,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套现等情况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追回相应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商家和当事人责任。   (三)参与活动消费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   (四)参与活动商家举办促销活动要及时报备,落实落靠相应责任,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联系电话:0459-623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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