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统计局农业普查招聘
为全面落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全县普查工作各阶段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长武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1.普查指导员5名。2.办公室综合岗位1名。
二、岗位职责
1.普查指导员:在长武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全县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业务指导、调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汇总、审核纠错、质量控制、数据开发、资料整理等工作。
2.办公室综合岗位:在长武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县普查办公文处理、文稿起草、信息宣传、会议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本次招聘限长武县户籍,且户籍落户手续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首日前正式办结。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证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学历及专业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普查指导员岗位限统计学类、经济学类、计算机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专业和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办公室综合岗位限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应用中文专业。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三)其他条件
报考普查指导员岗位人员,若曾有参与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或县级及以上统计调查相关工作经历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不予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以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聘用期限及管理
1.聘用期限:聘用期限原则上为3年,试用期1个月。
2.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长武县统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凡被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安排,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形,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后续留用:聘用期满后,根据聘用人员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及我县统计工作实际需要,择优留用,统筹安排参与第六次全国经济普查、第八次全国人口普查及其他统计调查工作。
五、薪酬待遇
1.薪酬标准: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为3400元/人。
2.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承担费用。
3.享受单位其他相关待遇。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截止(工作日每日8:30-12:00、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长武县统计局普查股
地址: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三楼311室
电话:029-34203991 ,029-34202519
3.报名资料
(1)《长武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蓝色底板照片。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有)。
(6)户籍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长武县统计局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长武县统计局及时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长武县统计局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3.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长武县统计局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长武县统计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指定渠道发布,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均通过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由长武县统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长武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长武县统计局
2026年1月12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浏览记录


热门资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