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书香小学附属书韵幼儿园2026年春季招生补充通知
一、通知基础信息
通知背景:依据《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5 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龙华区 2026 年春季公办幼儿园线上招生已结束,该园尚有富余学位,现面向全区招生
二、幼儿园基本情况
办学历程:创办于 2005 年,2017 年获评深圳市一级幼儿园,2020 年 8 月转型为公办幼儿园,是书香小学下属二级事业单位
地理位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乐社区滢水二区小区内,为该小区配套幼儿园
园区环境:设计风格现代、布局合理,园内及周边环境优美宽敞,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便利,远离污染和噪音,社区管理安全规范
收费标准
保教费:小班、中班 966 元 / 月;公办幼儿园就读且符合规定的大班儿童,保教费全免
伙食费:所有儿童均为 400 元 / 月
三、招生关键信息
报名时间:2026 年 1 月 16 日 - 2026 年 1 月 22 日 18:00
招生对象(含计划人数与出生时间范围)
小班:插班生 2 人,2021 年 9 月 1 日(含)-2022 年 8 月 31 日(含)出生
中班:插班生 13 人,2020 年 9 月 1 日(含)-2021 年 8 月 31 日(含)出生
大班:插班生 16 人,2019 年 9 月 1 日(含)-2020 年 8 月 31 日(含)出生
招生范围:龙华区全区范围,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直接到幼儿园提交报名材料
四、报名材料要求
身份证明材料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身份证(未取得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
非深户籍:除上述与深圳户籍相同材料外,需额外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中国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港澳籍: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的,需提供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的,需提供父母至少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住房材料(任选其一)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学区内商品房(含安居型商品房)购房合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及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住宅用途商务公寓等)证明材料及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
未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实行学位锁定幼儿园学位还需提供出租房学位申请锁定知情同意书、产权人的房屋产权资料复印件、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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