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2026年1月19日9:00至1月23日17:00,具备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869网络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根据岗位信息表中公布的“招聘岗位”提交报考岗位申请,1月23日17:0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停止上传报名信息材料。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要求必须相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时具体需上传以下相关附件:
1.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口卡)本人页及首页;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社保权益记录单、存档单位证明信。
京籍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社会人员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口卡)本人页及首页;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需提供存档证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两类报考人员均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6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
(二)资格初审
2026年1月19日9:00至2026年1月24日11:00,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初审(注:1月23日17:00结束上传和修改报名材料,1月24日只审核不能再次修改上传,请尽早报名并上传资料。如有问题,请应聘人员于2026年1月23日下午17:00以前联系招聘单位,逾期不予受理)。在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重新上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岗位信息表中备注的各招聘岗位联系人进行沟通(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1月24日9:00至25日17:00登录网络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1月27日9:00至1月28日17:00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限内确认参加考试及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本次招聘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考试方式分为仅面试考核、笔试加面试考核两种方式。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岗位信息表,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报名通过后,延庆区教委将根据工作进度,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发布笔试与面试公告。
1.笔试
笔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主要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与能力进行测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列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至少提前30分钟入场。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
面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内容包括试讲(10分钟)和答辩(5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考试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根据实际情况以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布成绩
笔试加面试岗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核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仅面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在公布综合成绩时一并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由区教委安排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干部档案等,报考人员档案需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要求。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入职手续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具体时限由延庆区教委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职机会。
(八)有关情况说明
1.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如在聘期(服务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按照聘用合同(协议)相关约定内容追究责任。
3.被聘用人员起薪时间以办理报到手续的时间为准,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确定。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通过进京审批的,三年后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4.京籍毕业生服务期不少于8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服务期不少于10年,如在服务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5.区教委将按照申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结合考生情况、参考考生意愿统筹安排确定入职学校。所有聘用人员须服从延庆区教委工作调剂,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
6.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不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招聘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按照取消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期间,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个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工作安排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及附件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七)凡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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