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杨凌示范区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6〕4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376元/月;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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