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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春节期间上海浦东新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2026-01-19 我要评论( )

2026春节期间上海浦东新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根

2026春节期间上海浦东新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本区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本区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含机场净空保护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三、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七期间(2026年2月16日至2月23日),以及元宵节当天(2026年3月3日),禁止在本区大治河以北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除外)。

  四、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六、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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