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家庭互助购房提取指南(时间+额度+办理方法)
办理时限:
1.家庭互助购房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办理时限截至2027年2月28日
2.购房人父母、子女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应在2027年2月28日前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以下简称<<委托提取协议>>)
提取额度:
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优先提取购房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账户余额,家庭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
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委托按月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和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其中,委托按月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本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不足时,按照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时约定的顺序,在购房人父母、子女公积金账户中扣划
注意事项:
1.商品房购房时间以商品房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二手房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2.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以尊重事实为原则。(购房人父母、子女提取应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材料)
3.购房人父母、子女在规定的时限内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协议截至该笔贷款结清
4.此业务需至各区、县(市)管理部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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