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芗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及时间
漳州芗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及时间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东起九龙大道、南起九龙江、西至芝山街道全域、北至北环城路南坑街道全域和漳龙高速浦南段以南(浦南镇谢坑村部分区域)及金峰经济开发区(东起北斗工业园仙景路、南起北环城路、西至芝山街道、北至金星路)
禁止燃放时间:全年禁止燃放。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单位申请行政许可。
处罚规定:违反本通告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实施时间:自2025年10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来源:https://www.zhangzhou.gov.cn/cms/html/xcqrmzf/2025-10-29/1163265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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