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租房补贴标准有哪些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范围
①城区城镇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家庭、②低保边缘家庭、③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补贴标准
实物配租标准:公租房保障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户。其中实物配租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实际配租面积即为保障面积且视为已足额保障。
租赁补贴标准:低保家庭18元/平方米·人·月,低保边缘家庭16元/平方米·人·月,中等偏下收入家庭8元/平方米·人·月;人均保障面积15平方米,家庭最大保障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户,无房家庭保障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户。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在城区就业或创业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高职高专、中专毕业生。
2、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1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800元/人·月,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和中专毕业生)500元/人·月。保障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
1、在城区企业就业或创业6个月以上、非宜昌城区城镇户籍的人员。
2、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标准:240元/人·月。保障期限不超过36个月。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浏览记录


热门资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