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保定满城区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指南
满城区2026年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
一、救助条件
救助对象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经民政、乡村振兴或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在对申请救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两癌”患病妇女实现救助全覆盖的基础上,救助范围可扩大至易返贫致贫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两癌”患病妇女。
2025年前符合救助条件,已申报但未得到救助的妇女,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流程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咨询当地乡镇妇联。
乡镇、村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区妇联。
三、申报时间
2026年3月31日前,请符合条件的妇女及时到当地乡镇妇联申请。
四、救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0000元,且不重复救助。
打赏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浏览记录

热门资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