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9日8:00至1月25日18:00
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全国普通公办本科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2026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不含专升本、定向生(可到广西工作的除外)、委培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三)作风正派,道德品行良好,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四)学习成绩优良、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也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符合其他资格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不得录用。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并满服役年限的应届毕业生;
3. 共青团员,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及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荣誉,或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4. 2026年7月31日前结业的校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
(六)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9年1月19日至2008年1月19日期间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93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并满服役年限的,年龄相应放宽两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6.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8.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9.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10.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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