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一)申请。首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办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残联残疾人证办理服务窗口申请办证。
(二)受理。残疾人证办理服务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办证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申请材料完整、信息属实的,予以受理,当场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告知申请人所需补充的材料,材料补齐后再受理。
(三)评定。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相关医疗病历资料(病历、医学检查报告等),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
(四)公示。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也可以保护申请人个人信息为原则,由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事前承诺并填写承诺书,可以不予公示。
(五)制证发放。残疾人证完成制作后,可由乡镇(街道)残联或委托村(社区)服务中心直接将残疾人证直接送达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免费邮寄到申请人手中。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村(社区)服务中心或街道残联残疾人证办理服务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
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江苏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平台,“残疾人服务”微信小程序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交残疾人证事项办理申请,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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