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办理条件
南阳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办理条件
(一)开发企业“大证”已就位:这是最重要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就您购买的这栋楼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即取得“大证”)。办理分户登记是基于“大证”进行的。
(二)购房合同有效: 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或现售)已网签备案。
(三)购房人身份明确:购房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多人共有,需明确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及份额。
(四)相关税费已缴纳:办理您个人“小证”涉及的契税、维修资金等税费,需按规定缴纳完毕。
(五)房屋无权利限制:如异议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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