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官方发布渠道有哪些?
海南省2026年度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和事项通过以下网站发布:南海先锋网站(https://www.nanhaixf.gov.cn)、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s://ea.hainan.gov.cn)。
2.网上报名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海南省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海南省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与《海南省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内容一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用名):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并与居民身份证登记姓名保持一致。
(2)参加工作时间:填写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填写到月。例如2015.01。
(3)基层工作经历年限、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年限(含试用期):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可累计计算。如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为2年以上不满3年的,按2年填写。
(4)专业:填写所学专业的具体名称,多专业的只填写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
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界定参照《海南省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目录一为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分为两个层次,2位数字代码的为“学科门类”,4位数字代码的为“专业类”;目录二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目录三为职业教育专业参考目录(含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均分为三个层次:2位数字代码的为“学科门类”、4位数字代码的为“专业类”、6位数字代码的为具体“专业名称”。“学科门类”包含“专业类”,“专业类”包含具体“专业名称”。如果职位设置了“学科门类”,则此“学科门类”下的所有“专业类”或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都符合职位要求;如果职位设置了“专业类”,则此“专业类”或“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才符合职位要求;如果职位设置了具体“专业名称”,则只有所限定的“专业名称”才符合职位要求。
比如,某岗位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为“法学(03)”,则“专业代码”中前2位数字为“03”的“专业类”和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都符合职位要求;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为“法学类(0301)”,则“专业代码”中前4位数字为“0301”的“专业类”和“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才符合职位要求。
报考人员在选择职位时,应首先在专业参考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从属范围,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职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参考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所学专业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建议报考人员先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咨询报名资格审查单位,若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则在报名页面“其他专业栏”中如实填写自己所学的专业,并在“备注栏”中写明“未纳入目录,但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再提交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审查。
(5)报考单位、报考职位:按照《海南省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公布内容填写。
(6)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本人目前所在机关、科室及所任职务。例如海口市某局某科四级主任科员。
(7)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
学习经历,注明各阶段层次(如中专、本科等)、起止年月、就读院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如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等)。例如:2009.09--2013.07某大学法学系某专业学习(本科,法学学士)。学习经历信息均以所获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工作经历,按工作单位、职务层次分段填写,挂职、借调、跟班学习、视同基层工作经历的情形等经历应注明。例如:2020.08--2022.06海口市某区某镇四级主任科员(其间:2021.01--2022.01在海口市某局某科挂职锻炼任某职)。
(8)家庭主要成员情况: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如实填报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
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中关于任职回避的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3.填写《推荐表》需要注意什么?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推荐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网上报名填写内容一致。报考人员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本人承诺签名务必由本人手写。
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推荐的,在《推荐表》指定位置盖章,公章图案应工整清晰。经审核盖章的《推荐表》在网上报名时一并上传,考察时向遴选机关提交。
4.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6.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应当严格甄别、准确认定。比如,有在基层工作期间借调上级部门等情形实际未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7.如何理解“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
“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是指在市直、县直和乡镇(街道)同一层级机关累计工作2年及以上。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且实际在岗的时间计算。从下级机关到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到上级机关借调工作和到下级机关挂职的时间也不计算在内。
8.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是否可以累计计算?
可以。比如,某报考人员先后在两个县直机关工作,可累计计算其在县级机关工作的时间。
9.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职位吗?
可以。
10.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少数民族市县、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少数民族市县及其乡镇机关和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少数民族市县包括: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包括:
(1)东方市:江边乡、天安乡、大田镇、东河镇、板桥镇;
(2)五指山市:毛阳镇、南圣镇、番阳镇、水满乡、畅好乡、毛道乡;
(3)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万冲镇、尖峰镇、大安镇、千家镇;
(4)临高县:南宝镇、调楼镇、和舍镇、博厚镇、东英镇、皇桐镇;
(5)定安县:岭口镇、富文镇、龙湖镇、雷鸣镇;
(6)屯昌县:南坤镇、新兴镇、乌坡镇;
(7)陵水黎族自治县:隆广镇、本号镇;
(8)昌江黎族自治县:王下乡、七叉镇;
(9)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加茂镇、响水镇、新政镇、三道镇、六弓乡、南林乡、毛感乡;
(10)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吊罗山乡、上安乡、什运乡、和平镇、中平镇、红毛镇、黎母山镇、湾岭镇、长征镇;
(11)白沙黎族自治县:青松乡、南开乡、金波乡、荣邦乡、细水乡、阜龙乡、元门乡、打安镇、七坊镇、邦溪镇。
1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选调生职位?
由海南省委组织部录用为选调生,已完成2年基层锻炼,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12.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格的截止时间有何规定?
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2月,相关工作经历以录用、任职等文件为准。
13.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分别由省级公开遴选机关、市(地)级党委组织部负责。报名期间,省级公开遴选机关、市(地)级党委组织部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和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14.省外公务员能否报考?
除中央国家机关驻琼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外,不能报考。
15.持辅修、第二学位学历证书者能否以辅修、第二学位学历专业报考?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只能以毕业证上的专业报考。
16.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考察时,要注意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17.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是否有考试辅导用书?是否举办培训班?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18.有关本次公开遴选的政策问题及技术问题,如何咨询?
涉及本次遴选的政策问题,报考人员可拨打附件2中各相应遴选单位的电话进行咨询。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如遇到技术问题,可拨打13307502411、13307607422进行咨询。
咨询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本指南仅适用于海南省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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