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第一种类型,房屋没有抵押按揭,夫妻增、减名。
第二种类型,房屋抵押按揭中,夫妻增、减名。
二、所需材料
(一)第一种类型:房屋没有抵押按揭,夫妻增、减名。需要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不动产登记询问表》(现场填写);
3、双方申请:①双方身份证原件,若一方不到场,要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由受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代为办理;②双方离婚证原件(夫妻离婚析产提供);③结婚证原件(夫妻财产约定提供);④离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离婚析产提供);⑤夫妻财产之间转移、分割的协议书原件(夫妻财产约定提供);
单方申请:①身份证原件;②夫妻财产之间转移、分割的公证书原件(夫妻财产约定提供);③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或经公证处出具的离婚协议书原件(离婚析产提供);
4、不动产权证原件(含原土地使用权证、原房产证,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证);
5、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证明文件(原件)。
(二)第二种类型,房屋抵押按揭中,夫妻增、减名。该类型登记是由2笔业务组成,需2笔业务同时申请、同时办结,分别是:“夫妻增、减名业务、新权利人一般抵押业务”。
1、“夫妻增、减名”:
(1)双方申请需提供:①双方身份证原件,若一方不到场,要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由受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代为办理;②双方离婚证原件或结婚证原件;③夫妻离婚析产协议书原件或夫妻财产约定之间转移、分割的协议书原件;④契税完税证明原件;⑤不动产权证原件(含房产证和土地证,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证);⑥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询问笔录(窗口提供);
(2)单方申请需提供:①身份证原件;②离婚证原件或结婚证原件;③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或经公证处出具的离婚协议书原件或夫妻财产之间转移、分割的公证书原件;④契税完税证明原件;⑤不动产权证原件(含房产证和土地证,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证);⑥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询问笔录(窗口提供)。
2、“新权利人一般抵押业务”需要提供:
(1)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章)或通过共享方式获取(打印出来签名确认);
(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章);
(3)法人证明原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章);
(5)委托书原件(委托银行工作人员);
(6)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由窗口打印或复印,签名确认);
(7)新权利人身份证原件(由窗口打印或复印,签名确认);
(8)抵押合同(抵押清单)和主债权合同原件;
(9)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询问笔录(窗口提供);
(10)新权利人和银行的三方协议或四方协议原件。
三、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1、先完税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2、一窗通办(完税和办理产权)。
五、办理途径
1、预约方式
是否必须预约:是
预约途径:“高明通”微信公众号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1、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区,电话:0757-88620920;
2、杨和镇高明大道中115号行政服务中心,电话:0757-88802555;
3、明城镇城五路16号行政服务中心,电话:0757-88837550;
4、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更合镇政府西副楼一楼,电话:0757-88842422。
(2)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和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项目信息
住宅和非住宅中车库、储藏室(杂物房、车房)、车位80元/件,非住宅中商铺550元/件。
注意事项
1.房屋抵押按揭中,夫妻增、减名组合业务需要按揭银行协助办理,该组合登记业务由夫妻双方与银行委托人共3方人员到场一起申请办理,请自行与银行沟通。
2.无论房屋是否抵押,夫妻增、减名业务都是夫妻双方到场申请,但凭法院出具的文书或经公证处出具的文书,都可以由一方单方到场申请办理。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浏览记录


热门资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