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鼓励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家庭生育二孩和三孩,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大汾社区生育补助方案。
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社区保留调整或终止权利)。
申请享受生育奖励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以家庭为单位,夫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均属初婚,并夫妻至少一方为大汾社区户籍且兼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原股东);
2.新生儿需在2026年度内出生,并在出生日起半年内首次入户大汾社区;
3.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关系共同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一孩、四孩及以上不予补助);
4.申请期间不存在违法犯罪、吸毒、赌博等行为;
5.新生儿出生地仅限于中国大陆境内,海外及港澳台出生的新生儿不在补助范围之内;
6.以下情形均不享受生育奖励:(1)夫妻收(抱)养的子女;(2)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生育奖励制度标准:
符合上述生育奖励规定的,二孩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0元,三孩家庭一次性奖励20000元;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按实际孩次对应二孩、三孩标准执行(例如第一胎生育双胞胎的一次性奖励二孩10000元,如果第一胎生育多胞胎,一次性奖励二孩10000元,三孩20000元,共30000元),其它情况也按实际孩次奖励。
奖励申请时间:
2026年12月1-10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交相关资料到大汾社区办事窗口进行申请,放弃申请的视同放弃奖励。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本方案内容,由大汾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并及时公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大汾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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