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一)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
通过短消息或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得分高者)。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须持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公示、录用与递补
(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统一战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录用
对公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对试用期考评不合格,或发生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等情况,解除相关合同。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三)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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