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必要的业务证明材料、提取人一类银行卡(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及监内服刑除外),所有证明材料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查询的免于提供。
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所购房屋的网签备案合同、购房款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契税发票;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及契税完税凭证;
2.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契税完税凭证;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拆迁部门签章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所购拆迁安置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及契税完税凭证;
4.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款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契税完税凭证;
5.购买拍卖住房的,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更名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及契税完税凭证;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材料及建房费用发票;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翻建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及翻建费用发票;
(四)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危险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的有效付款凭证;
(五)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需房地产企业在市公积金中心已办理楼盘准入备案手续,并提供购房职工与房地产企业签订的《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意见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及房地产企业开具的商品房认购定金票据;
(六)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及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实行身份证“一证通办”; 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提供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产信息查询证明,贷款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内的还款明细表(显示贷款余额);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有劳动能力但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6个月及以上,实行身份证“一证通办”。
(八)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九)职工正常退休及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实行身份证“一证通办”;职工非正常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十)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所缴存地区域内无自住住房的证明、婚姻登记证明;提取申请人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或者其它有效的法律文书;提取申请人未婚的,提供本人在所缴存地区域内无自住住房的证明;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提取应提供不少于两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且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满18周岁;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需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
(十一)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权益代理人)填写《死亡销户提取承诺书》、承办人一类银行卡;
(十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证明材料、费用分摊方案、改造的《不动产权证书》及改造费用发票;
(十三)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现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
费用分摊方案、现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验收报告、《不动产权证书》及加装费用发票;
(十四)自住商品房装修的,提供所装修住房的网签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十五)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提取申请人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十六)被判处刑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所提账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签押的委托书、受委托人的一类银行卡。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浏览记录

热门资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