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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长春农安县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指南(对象+金额)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2026-01-23 我要评论( )

2026长春农安县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指南(对象+金额)  2026长春农安县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指南(对象+金额)  一、社保补贴申报条件 

2026长春农安县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指南(对象+金额)

  2026长春农安县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指南(对象+金额)

  一、社保补贴申报条件

  1、吉林省内户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厂办大集体下岗失业人员;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残疾失业人员;

  大龄失业人员;

  失地农民。

  2、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4、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当年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含个人缴纳的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每季度申请拨付一次)

  5、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人员

  当年新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每季度申请拨付一次)

  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期限

  1.吉林省内户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核定后无法修改。

  2.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包括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初次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合并累计计算。

  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

  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当年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数额的50%,最高不超过当年个人缴费基数100%档次的1/2。(超过100%档次部分不给予补贴)

  ※ 重点强调

  1.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需申请人每年递交一次申请材料,由于个人原因当年未提出申请的,不得补报。

  2.社保补贴开始享受时间在灵活就业登记之后。

  3.申请补贴后就业状态发生变化,如就业、失业、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情况,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将自动注销,申请人需主动告知农安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状态的变化,及时到户籍地街道重新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才能继续享受剩余的社保补贴政策。(对未主动告知,未及时办理就业困难认定的月数,不予发放社保补贴)

  4.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包含营业执照内所有人员)、营业执照为吊销状态、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缴纳医保,公积金、判刑收监执行等,存在以上情况不能同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待遇。

  四、报名需要证件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2026年社保缴费票据原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户籍地(常住)街道(或乡镇)领取);

  6.(1)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存档手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它证件同上);

  (2)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它证件同上);

  (3)残疾失业人员:《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它证件同上);

  (4)失地农民:提供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协议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其它证件同上);

  (5)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它证件同上);

  (6)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它证件同上);

  (7)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毕业证书》、《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合同、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及缴费名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或脱贫人员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合同、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及缴费名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地点: 农安县内各街道或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均可。

  报名时间:2026年1月开始办理,2026年12月22日结束。(节假日正常休息)

  社保补贴咨询电话:0431-83299599

  就业困难认定咨询电话:0431-8329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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