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放弃选房资格剩余房源第一次选房方案通知
一、选房时间
2026年1月21日下午3时,依次递补选房申请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下午3时至3时5分,蓝博公寓B区进行选房(均为两室一厅);
下午3时10分至3时15分,蓝博公寓C区进行选房(均为两室一厅);
下午3时20分至3时25分,锦业公寓进行选房,首先分配两室一厅,其次分配一室一厅;
下午3时30分至3时35分,软件公寓进行选房(均为两室一厅);
二、选房地点
蓝博公寓B区公租房小区展厅(西太路2号)
三、选房资格人员
拟分配房源包括蓝博公寓B区8间(两室一厅8间)、蓝博公寓C区10间(两室一厅10间)、锦业公寓9间(两室一厅2间,一室一厅7间)、软件公寓4间(两室一厅4间),共计31间;注:蓝博公寓B区一居室参与报名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190套;蓝博公寓B区一室一厅参与报名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37套;蓝博公寓C区一居室参与报名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677套;蓝博公寓C区一室一厅参与报名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26套;蓝博公寓D区一居室参与报名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182套;蓝博公寓D区一室一厅参与报名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7套;锦业公寓一居室参与报名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170套;软件公寓一居室参与报名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665套;长安通讯产业园公租房小区两室一厅参与报名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471套;长安通讯产业园公租房小区一室一厅参与报名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48套;长安通讯产业园公租房小区一居室参与报名人员已全部完成选房,剩余房源863套;以上3336套剩余房源将结转至下批次房源分配。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摇号排序结果和拟分配房源数量,获得选房资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四、选房规则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集中组织小区进行选房;选房人员根据摇号顺序依次按报名的户型进行楼栋、房间号的确定(拟分配房间按照楼栋、户型在大屏幕中全部展示,以便大家选择),为确保选房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房现场不接受所选房屋的查看。
请选房申请人按户型开始选房具体时间安排,提前20分钟到达选房地点。工作人员将按排序号依次叫号(共叫三次)进行选房,若申请人未按时到达,将依次顺延至下一位申请人开始选房;若申请人未按时到达,但在选房期间内到达,选房次序将排至最后一位选房人之后;若申请人在选房期间未到达,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针对放弃选房资格出现的剩余房源将根据摇号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选房,直至本批次房源分配结束,具体请关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专栏中的高新区住房保障相关通知;未分配房屋的,可继续参加后期房屋的摇号报名分配。
五、房屋入住
选房工作结束后,已选房人员于1月22日下午4时以后登录西安高新区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打印配租通知书,按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所需携带的资料到所申请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入住手续办理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1月25日;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号选房资格。
若已选房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入住的,可按以下程序办理入住事宜:
申请人可委托配偶办理入住事宜,配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复印件,现场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张),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
六、委托选房
若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选房的,可委托下列人员办理选房事宜:
(一)选房申请人可委托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办理选房事宜,父母、子女须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办理选房事宜,现场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其中,《居民户口簿》包含首页、户主页及被委托人信息页,同时,提供委托人《居民户口簿》信息页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配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复印件,现场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张),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
(二)限定被委托人仅能办理一次委托事项,严禁多次委托办理。
咨询电话:81163700、81163701、89199002、89199056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大家,切勿轻信网络、微信中发布的西安高新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虚假信息及类似委托代办信息,以避免个人经济、财产受到损失;高新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请登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进行查询。高新区公租房配租须经过资格审核等法定程序,取得配租资格后,签订《租赁合同》,方可入住。现就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新区保障房中心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代办公租房申请事项。
(二)高新区公租房申请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均由西安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受理。
(三)西安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实行网络在线申请,身份证实名认证,并对配租资格申请实行了身份证验证以及一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配租 资格申请的限定,网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
(四)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按照区内住房发展需求,均只以房屋租赁为主,未发布任何出售信息。
(五)任何单位、机构、个人设立公租房委托办理点或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凡有以上非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动,否则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六)若住房保障群众收到类似非法代办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信息,请及时向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反映(举报电话:81163700、81163701、89199002、89199056)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通知。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9日
1、西安高新区蓝博公寓B区、蓝博公寓C区、锦业公寓、软件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依次递补选房资格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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